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穿成魔修喜欢,要想活命还得肝》,是一本十分耐读的莫忆,玄幻言情,古代言情,系统,穿越,女强,无CP作品,围绕着主角莫忆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歇歇眼。《穿成魔修喜欢,要想活命还得肝》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108章 迁怒,作者目前已经写了23.0万字。

一、作品介绍

《穿成魔修我喜欢,要想活命还得肝》小说是网络作者歇歇眼的倾心力作,主角是莫忆。主要讲述了:【女强+无男主+系统+修仙+成长型】 成魔成仙,一念之间。 又成魔又成仙,两念之间。 莫忆被修仙系统带到一个修仙世界。 因为体质特殊被魔修带去了魔域,抱上大腿保得小命。 大腿让她从头当个正统魔修。 拜托,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女性会当臭名昭著的魔修吗? 会! 她甚至当得非常开心。 吸血吗?吸! 玩毒吗...

二、书友评价

作者大大的书籍还在推荐中,读者很喜欢这本书,但是还没有评价哦!

三、热门章节

第69章 嘬嘬

第70章 赢了大比,开心疯的?

第71章 想洗眼睛

第72章 什么东西都吃只会害了你!

第73章 两种雨

四、作品试读

<23>“哟呵,我看这丫头应该是个极品炉鼎。”

破砖碎瓦铺了一地,一个残缺的佛头安静地倒在地上,地上到处是爆炸后留下的痕迹。

三个男青年和一个女孩在空中站立。

说话的青年身着玄色长服,长服上亮红色的复杂纹路似血管般印在上面,若有若无的暗红色气体从青年的身上漫出。

他掐着女孩的脖子,紧紧盯着她。他的瞳孔竖立,不似人眼,是个半妖。

莫忆晃动着双腿挣扎,双手死死扣着扼住她脖子的大手。

她被抓着和说话的青年对视,脏脏的面庞因缺氧而逐渐狰狞。

“这和说好的不太一样啊,你是修仙系统,我要是入仙途,不是应该被那个人带走吗?”莫忆在脑海中询问。

眼神飘到废墟中穿着红白相间衣服的无头尸体上。

他可能带不走我了。

不是刻板印象,这三个黑衣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修士。

一个黄色暖光团子突然从女孩脑袋中飞出,挡在青年和女孩之间,声音略带尴尬:【宿主,我好像带你穿错人了,刚出厂不太认路。】

“……我谢谢你,现在有什么挂给我好让我逃走?”

莫忆被掐得有些无力,双腿依旧乱晃想摆脱窒息感。

【之前修复宿主的身体,没有能量了,无法提供帮助。】

【不过没关系,这三人也是修士,也能带你去修仙。只要能开始修仙,到时候杀死这三人不成问题。】

团子说完比刚才亮了一点点。

“呵呵,和我老板一样会画大饼,先好好活下来再说吧。”

莫忆被掐得彻底摆烂,腿也不晃了。与其挣扎浪费体力,不如使劲呼吸,能吸多少是多少。

莫忆不是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之前只是个努力的打工人。

还记得昨晚她在房间里给最近几个月的项目做收尾工作,忽然心脏一痛,倒在了桌子上,等她醒后就来到了这里。

朋友总吐槽她是老板最喜欢的骨灰级打工人,废寝忘食地工作,别到时候打工人当不了了去当骨灰。

看来朋友说对了。

原主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也叫莫忆。

六岁的时候莫爹莫娘以家里困难只能养以后能传宗接代的一岁的弟弟为由,拉着原主去潇湘馆干活。

原主看到是潇湘馆抗拒着不进去。

莫娘说她换的和以后挣的银子给弟弟用是身为姐姐的责任,不想去也得去。

她就算再熬几年能嫁人,也只能找一些和家里条件差不多的,不如拿去换钱。

原主是小不是傻。

她知道那种地方不是好的归处,她爹没钱也要偷家里钱去那里。

她娘知道却不能做什么只能暗自抹泪,她见她娘哭过很多次了,边哭边骂潇湘馆的狐媚子不得好死。

都不得好死了,她进去也不能死得太好了。

她还知道自己没有养弟弟的责任,又不是她生的弟弟,凭什么她要挣银子给弟弟用呢。

就算身边的姐妹都会为家里人这么做,她也没必要和她们一样。

她爹娘要卖了她,不要她了,她又不想去潇湘馆,唯有逃跑。

原主狠咬一口莫娘拉着她的手,转身逃走了。

原主爹娘找了几天,被女主躲了过去,后来他们就不再管她了。

原主没有在外生存的技能,只会做些家务和一点农活,想去饭馆茶馆当洒扫丫头也因为年龄性别被赶了出去。

有次差点又被卖了,死里逃生后,原主躲到镇子边缘的一个破庙旁。

破庙是一个乞丐窝。

逃了几天靠喝水度日,身子早就支撑不住了。原主扯坏衣服,将泥土盖在小脸上,头发胡乱抓了几下,脏兮兮地走进破庙里。

之后的日子便是扮成男孩跟着破庙里的乞丐们一起乞讨,乞讨的伙伴都很照顾她。

这样苦中作乐,倒也活了下来。

最近庙里最年长的老乞丐生病了,大家早已把他视作爷爷,都努力乞讨攒钱给老乞丐治病。

可是药钱贵,乞讨来的钱刚够吃口饭,渐渐大部分乞丐不想救了。

而有另外一些乞丐开始偷抢别人的东西,攒更多钱给老乞丐买药,原主就是其中之一。

原主这一天偷东西被抓住后,让人用木棒打死了。

莫忆跟着系统来到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也涌入了莫忆的脑海。

莫忆刚到这里的时候只能感受着疼痛,躺在冷硬的石地上消化这些信息,等着系统修复她的身体。

突然的死亡,突然的穿越。

这突然开启的人生,令她有些不知所措。

对于自己之前戛然而止的人生,她也没有太多难过。身世和原主差不多,没有什么牵挂就不会太伤心。

花一段时间镇静下来后,她才恍恍惚惚地听到系统和她讲话。

系统一边修复一边告诉她,它是刚出厂的全新修仙系统。

莫忆明天就会被人带走踏入仙途,成为正派大宗长老的亲传弟子,有它的帮助仙途平坦。

她的修为提升一点,系统就会升级一点。

等她成为修仙界大佬,系统就能一举成为系统界中排名前十的系统大佬,统生前途无量。

此举双赢,没什么害处,一人一统很快达成共识。

系统修复身体用了一天一夜,莫忆表面沾满泥浆血污,但身体内外的疾病都治好了,甚至拥有饱腹感。

真是医学奇迹。

莫忆被原主的记忆影响,挂念着老乞丐,要回破庙看看他怎么样了,让系统也帮帮他。

还没走到庙旁边,就看到庙已经被炸毁了,什么都没了,只有三个玄衣青年和一个白衣青年在空中打斗。

明显白衣青年处于劣势,白衣被血染得斑驳。

为首的黑衣青年使出杀招将白衣青年的头斩于斧下,巨斧和他的削瘦的身形对比强烈。

此地不宜久留。刚想开溜的莫忆就被三人吸到天上抓住。

“哟呵,我看这丫头应该是个极品炉鼎。”那个半妖惊喜地看着莫忆。

为首的青年把巨斧收了到一个黑戒指里,然后给莫忆掐了一个除尘诀。

莫忆白净清丽的小脸显露出来,她褐色的眼眸尽是杀意。

“样貌还过得去,别把她掐死了。”,他的语气带着些遗憾。

“可惜极品炉鼎只能养到魔丹采补才有用,养起来太亏,还容易被宗主发现。”

半妖接话,“大哥,不如一会就献给宗主,得到的好处够咱们三兄弟快速凝结魔丹了。”

他手一挥,莫忆脚下浮现一团暗红色的魔气。半妖直接把她扔到了魔气上。

另外一个青年黑长发垂到脚,身材十分强壮。

他表示赞同,“就是啊大哥,炉鼎哪都有,这个就是极品些罢了。咱们现在无福消受,还是要尽快提升实力。”

为首青年点头,“小丫头,能当宗主的炉鼎是你的福报,知道吗?”

知道个屁!

刚被松开的莫忆在魔气上大口喘着气,不能说话只能翻个白眼。

莫忆想着看来暂时能活到所谓的魔丹,正经神仙是修不成了。

既来之,则安之。

修魔道应该也不错。

重活一世,应逍遥世间,未来当个大魔头无拘无束也好。

她在脑海里和修仙系统说:“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修魔?”

小说《穿成魔修我喜欢,要想活命还得肝》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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